欧盟REACH附录XVII修订增加合成聚合物微颗粒(SPM)(俗称微塑料)的限用
2023年9月27日,欧盟委员会批准并发布了法规(EU) 2023/2055,在欧盟REACH法规(EC) No 1907/2006附录XVII中增加一个新的限制项,第78项,以限制各种用途的合成聚合物微颗粒(SPM, synthetic polymer microparticles)(俗称微塑料)的使用。
定义
合成聚合物微颗粒(SPM)被定义为: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固体聚合物:
1. 包含在颗粒中,并且至少占这些颗粒的1%(以重量计);或在颗粒上形成连续的表面涂层;
2. 在第1点所述的颗粒当中,至少有1%的颗粒(以重量计)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
a. 颗粒的所有尺寸均≤ 5 mm;
b.颗粒的长度≤ 15 mm,且其长径比> 3。
但以下聚合物不不适用合成聚合物微颗粒(SPM)的定义:
(1)自然界中发生的聚合过程所产生的聚合物,且与其提取过程无关,也不属于化学改性物质;
(2)根据附录15 (Appendix 15),证明可降解的聚合物;
(3)根据附录16 (Appendix 16),证明其溶解度> 2 g/L的聚合物;
(4)化学结构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。
含有合成聚合物微微颗粒(SPM)的产品的制造商、进口商和下游工业用户,须应主管当局的要求,向其提供这些产品中所含的聚合物的特性、这些聚合物在产品中的功能。若以可降解性或可溶性为由,声称产品不落入法规定义,则亦须根据主管当局的要求,向其提供证明。
限制:
根据法规,合成聚合物微颗粒(SPM)不得作为物质投放欧盟市场,亦不得在混合物中浓度 ≥ 0.01%(以重量计)投放欧盟市场。
执行:
该修订将于2023年10月17日起执行,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时间的过度期,执行日期如下:
产品类别 | 执行日期 |
非化妆品的玩具 | 无过渡期(2023年10月17日) |
含有塑料微珠(即含有用作磨料的合成聚合物微颗粒)的产品 | 无过渡期(2023年10月17日) |
需要冲洗的产品 | 4年后(2027年10月17日) |
洗涤剂,蜡、抛光剂、空气护理产品,某些肥料产品,农业和园艺产品 | 5年后(2028年10月17日) |
香料封装,驻留类产品,医疗器械 | 6年后(2029年10月17日) |
植物保护产品,经植物保护产品处理的种子,生物杀灭产品,用于人工运动(场所)表面的颗粒填充物 | 8年后(2031年10月17日) |
唇部产品, 指甲产品,化妆品 | 12年后(2035年10月17日) (从第9年起须进行标签)(2031年10月17日) |